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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1/28 1: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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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购房意向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购房意向登记人及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正反面拍照上传;

2.户口本首页(非封面)及家庭各成员个人页或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原件照片上传集体户口可上传复印件;

3.婚姻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照片(未婚不需要),离异须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原件扫描件或原件照片上传;

4.以家庭为单位(含未成年子女)的杭州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扫描件(临安、桐庐、建德、淳安户籍的购房家庭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查询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或原件照片上传,有效期30天);

5.高层次人才如有《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需提供《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

6.非杭州户籍不属于高层次人才家庭须提供近36个月内连续24个月社保或个税缴交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清晰完整原件照片上传(如有新*出台,以新*为准);

7.户籍所在地属于我市非限购范围内的购房家庭,如需享受“无房家庭”优先*策,须提供在意向登记之日前一年起已在我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

8.选择按揭付款方式的客户须提供:购房人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打印的个人征信报告证明原件扫描件(①个人征信证明,有效期6个月;②可提供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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