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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2/11 2:16:00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市企业的发展及用工和谐稳定面临一定挑战。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劳动用工,全面提升全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依法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近日,《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培训班在建德市总工会顺利举办。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总工会副主席、工会工作者及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所辖企业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证》人员共7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邀请省法学会劳动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华东师范大学社会法治与公共*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凌林就《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做了全面解读。凌林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概念、机构及职责、内容和程序、与劳动保障监察的衔接、法律责任和重要意义六个方面进行了阐释,通过“浮力森林职工公积金事件”、“阿里巴巴工作制”等案例、深入浅出地向参训人员展示了如何在实际工作中发挥《条例》的监督效用。

“我们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退休返聘人员被拖欠工资的状况,这一情况该怎么处理?”

听完凌林的精彩讲解,来自三都镇总工会的工会工作者谢国江提出了自己的困惑。

“退休返聘人员取得的是劳务报酬,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范畴。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要注意是否有在职职工同样存在被拖欠工资的情况,如果有,可以把他们的情况同时处理,经过协商解决。如果还是无法处理,就需要去法院起诉。”

凌林回答道。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是我市组织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举措;是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重要途径;也是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更是保障职工维权、促进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一环。截至目前,我市已有名工会干部取得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证。

文字:周导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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