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目前小汽车存量超过三百万辆,自年12月29日18:00时起,深圳正式进入车牌摇号、竞价时代。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一份最新深圳小汽车摇号、竞价攻略,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01增量指标管理指标分类小汽车指标按使用类型分为纯电动小汽车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普通小汽车指标。
纯电动小汽车指标只能用于纯电动小汽车登记;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只能用于混合动力小汽车或者纯电动小汽车登记;普通小汽车指标可以用于普通小汽车、混合动力小汽车和纯电动小汽车登记。
指标配额及配置方式增量指标以12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内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为8万个,额度按月分配,并不得跨周期配置;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和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无额度限制。
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以摇号方式和竞价方式各配置4万个,个人指标占88%,单位指标占12%。
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和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经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核后直接配置。
02指标申请条件单位申请增量指标条件登记地址在本市行*区域内的单位,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行为,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或者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一)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法经营、无欠税且纳税状态正常、经营状态为正常,上一年度(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5万元以上的。
(二)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法经营、无欠税且纳税状态正常、经营状态为正常,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本款第(一)项规定,但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万元以上的。
(三)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法经营、无欠税且纳税状态正常、经营状态为正常,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本款第(一)项规定,但当年新开工投资项目已签订投资合同、项目手续完备,总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
(四)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或者同时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有效的登记证书,且活动状态正常。
前款规定的企业缴纳税款总额、固定资产投资额、总投资额需要调整的,由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税务等部门制定调整方案,报市人民*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单位在一个配置周期内申请小汽车增量指标可以获得的申请编码数量,按照下列规则之一确定:
(一)上一年度(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达到5万元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以5万元为基数,税款总额每增加万元的,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8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万元的,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累计达到12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0万元的,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纳税额已在上一年度计入税款总额用于获取申请编码的,不得在本年度计入税款总额。
(二)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且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以下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以上1亿万元以下的,可以获得2个申请编码;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万元以上的,可以获得3个申请编码。
(三)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企业,当年新开工投资项目总投资额达到2亿元以上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达到5亿元以上的可以获得2个申请编码。
(四)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依法纳税的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本款第(一)项的规定确定申请编码数量。
同一个配置周期内,单位获得指标后,指标管理机构应当相应核减其申请编码数量。
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或者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一)居住地在本市,包括下列情形: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有我市核发的有效居住证,且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驻深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人;
4.持有效身份证明,按本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且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以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者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外国人。
(二)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类或者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但下列情形不视为名下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
1.名下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被盗抢,按本细则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已失去就此车申请其他指标资格的。
2.名下有本市登记的机动车,年12月31日之前被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登记管理系统标注状态为“达到报废标准”,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的。
(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五)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行为。
第十六条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同时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第(二)项规定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可以再申请1个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一)名下仅有1辆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且名下未持有有效指标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
(二)名下仅持有1个有效指标,且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
(三)仅有1个更新指标的申请资格,且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以及名下未持有有效指标的。
第十七条个体工商户申请增量指标,按照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规定执行。
01指标执行细则单位及个人申请编码有效期单位:单位有效编码的有效期至申请当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单位需要继续申请增量指标的,应按照本细则规定重新申请。有效编码在有效期内未取得指标的,有效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
个人:个人有效编码的有效期为3个月。该有效编码未获得指标的,有效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登录指定网站或者到服务窗口申请延期。编码自资格再次审核通过起延长有效期3个月。申请延期不限次数,未及时申请延期的,编码自动失效。
每月摇号及竞价日期摇号:指标管理机构每月26日组织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如当日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中,单位指标、个人指标分别摇号。摇号由公证机构依法公证。摇号时间或者地点发生变化的,指标管理机构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布。指标管理机构应当在摇号结束后于指定网站公布摇号结果,生成指标证明文件。申请人可以在指定网站或者服务窗口查询摇号结果。
竞价:竞价机构应当于每月18日之前发布竞价公告。公告应当包括投放指标数量、竞价时间、竞价规则、缴款方式以及其他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