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婚姻登记工作的公告
按照浙民办()15号文件以及巜全国婚姻登记机关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指引》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婚姻登记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减少人群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现将我市婚姻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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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婚姻登记业务实行预约登记服务。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可提前2-30天在支付宝搜索“婚姻登记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