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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12时起实施建德市人力社保及医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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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建德市人力社保局、建德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建德市税务局联合发布通告,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统一部署,为做好全市社保、就业信息系统全省集中工作,经市*府同意,决定对全市人力社保及医保、税务信息系统实施停机切换。

停机切换安排

年7月17日12时至7月24日18时,全市社保、医保、就业、行*审批、培训鉴定、劳动保障监察等系统的网上办、移动办、自助机相关业务经办功能暂停(窗口业务照常经办)。

年7月24日18时至8月12日24时,暂停运行全市社保、医保(不含医保实时结算,即参保人员仍可在定点医药机构正常就医购药结算费用)、就业、行*审批、培训鉴定、劳动保障监察等系统,对应的网上办、移动办、自助机、对外数据共享等功能同时暂停。

停机期间,上述业务在市、街道(乡镇)、社区(村)人力社保、医保窗口以及合作银行窗口均暂停办理。对延时办理可能影响参保人员社保、医保、就业、生育待遇的相关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先予收件,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处理。

年7月24日18时至7月26日24时,暂停全市税务系统社会保险费相关业务办理,税务窗口、电子税务局、支付宝端及银行等暂停社会保险费缴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业务办理。

业务恢复安排

年8月13日起,全市恢复办理上述业务。恢复后,部分业务的办理渠道作如下调整:

各用人单位通过浙江*务服务网办理就业、社保(包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下同)相关网上办业务,杭州就业创业服务大厅、杭州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不再办理就业、社保相关业务。

原由社保部门办理的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等业务,由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涉及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相关网上办业务可继续在杭州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浙江*务服务网等渠道办理。

单位缴费人社会保险费申报期调整安排

为保证单位缴费人8月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工作顺利开展,单位缴费人所属期年7月的社会保险费,调整为年8月1日至8月25日期间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因此次信息系统切换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全省信息系统集中后的新变化

建成省集中统一的信息系统,实现统一信息系统、统一经办服务、统一基金财务管理,推动跨层级、跨地区、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全省信息系统集中。从省级层面实现人力社保部门内部以及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为老百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由于数据集中,老百姓省内跨区域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无需办理实时转移,只需在退休前一次归集即可。

系统切换后,提倡市民和企业进行网上业务办理,企业用户使用亲清在线便捷功能,即可完成社保、医保业务的申报,进一步实现社保、医保的业务协同,提升群众的办事体验。

市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地址、联系方式

服务机构

地址

联系电话

建德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建德市新安东路号

(参保登记)

(退休待遇)

(养老转移)

建德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建德市新安东路号

(医保参保)(医保报销)

建德市行*服务中心人社窗口

建德市洋安社区荷映路号

(单位参保业务)

停机切换期间可通过上述联系电话咨询。如确需办理的,可以到社保、医保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待系统升级完成后进行业务处理。

市社保及医保信息系统停机切换

社保及医保业务具体办理事项问答

Q: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全省集中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对用人单位和个人影响吗?Ap>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全省集中是根据省人力社保厅要求,统一全省的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信息系统,系统上线后,不影响参保单位、个人的社保权益,但在一定程度上业务经办有所变化。如我市社保网上办事系统将停止运行、自助服务设备操作界面有所变化等,短期内会给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带来影响,但所有主要功能均会保留。

Q:停机切换时间较长,参保单位业务申报时间有什么变化?Ap>为确保按时、顺利纳入全省统一社保信息系统,经综合评估,参保单位在年7月17日前向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的业务将予以正常办结,不影响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社保权益。

年7月网上、掌上渠道(浙江*务服务网、浙里办APP、“亲清在线”平台、杭州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等)业务申报截止时间由原18日24时调整为7月17日12时。停机切换期间线下窗口受理的业务,将在系统上线后再行处理。

Q:灵活就业人员7月份社保业务办理时间有什么变化?Ap>为确保按时、顺利纳入全省统一社保信息系统,经综合评估,灵活就业人员在年7月24日前向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的业务将予以正常办结,不影响参保人员社保权益。

年7月网上、掌上申报渠道(浙江*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支付宝、杭州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等)于7月17日12时关闭。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将从年7月25日起暂停办理当月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续保业务,系统上线后恢复办理。

Q:停机切换期间,可通过哪些途径办理社保业务?Ap>停机切换期间,社保经办机构、行*服务中心窗口正常开放,但因系统停机无法开展查询及具体业务办理,请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尽可能选择其他时间办理有关业务。如确需办理的,可以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待系统升级完成后进行业务处理。

停机切换期间,“社银合作”银行网点将暂停开展社保业务。

Q: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全省集中后,社保、医保业务是否要分开办理?Ap>自年8月13日起,原由社保经办机构统一负责的“五项”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等工作,将分别由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承担。

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等职能,医疗、生育保险统一由医保经办机构负责。8月13日起,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需分别至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Q: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全省集中后社保费征收模式、养老金发放时间是否有变化?A: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保持不变,即实行当月应缴社保费,税务部门在次月征收。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伤人员待遇发放时间具体将根据省统一安排调整。

Q: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全省集中后,参保单位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查询缴费明细等信息?A:

我市纳入全省统一社保信息系统后,单位登陆浙江*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可查询社会保险缴费信息、单位发放情况等,但具体内容及展示格式有所变化。

Q:年7月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未在17日之前申报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该怎么办?A:

用人单位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及时办理退休审核手续,办理手续后,如因停机切换等原因未纳入当月养老金发放的,将在系统上线后处理并自批准退休的次月起发放。

Q: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流程有变化吗?A:

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全省集中后,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分别负责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需按照社保、医保公布的渠道分别办理相应险种的参保登记手续,并按税务部门的要求办理缴费手续。

Q: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全省集中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有无影响?A: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已实现全省集中,此次停机切换不涉及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系统。特别提醒:医疗、生育保险相关业务机关事业单位需向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Q:年缴费基数什么时候启用?A: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元、用人单位申报的职工年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缴费基数,自年7月启用。根据省人社厅、财*厅、税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33号)规定,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年下限标准。年缴费基数启用后,对1-6月预收的各项缴费额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年度用人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上限(%)为.75元、下限为.6元。

Q:未申报年度职工工资收入申报如何办理?A:

因各种原因尚未申报年度职工工资收入或需调整职工缴费工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请登录浙江*务服务网申报“参保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复核”或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申报办理。

Q:省内跨市就业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吗?A:

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全省集中后,参保人员省内跨区域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不再办理实时转移,实行退休前省内一次归集。

Q: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全省集中后参保人员有哪些途径可自助办理社保业务?A:

参保人员可通过浙江*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办理相关个人社保业务。如需要打印“参保证明”、“养老金发放明细”等,可在浙江*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在线查询及下载、打印。

Q:停机切换期间能否使用医保进行就医购药?A:

此次停机切换不影响医保实时结算,也就是说从7月17日12时至8月12日24时,参保人员仍可在定点医药机构正常就医购药结算医保费用。

Q:停机切换期间,医保业务可以在哪些线下窗口办理?A:

停机切换期间,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正常开放,但因系统停机原因部分时段无法正常开展查询及具体业务办理,请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尽可能选择其他时间办理有关业务。如确需办理的,可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Q:停机切换期间不能正常办理参保登记或缴费手续人员的医保待遇是否受到影响?A:

对于在此期间因停机切换原因无法正常办理参保登记、退休手续或缴费手续的人员,医保经办机构将充分保障其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权利。建议参保人员在停机切换期间遇到此类问题时,可先到线下窗口说明具体情况,在系统恢复后,我们医保部门的工作人员将尽快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Q:系统恢复后,用人单位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有哪些办理途径?A:

自年8月13日起,因社保、医保系统分离,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等业务在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网办业务可继续在杭州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亲清在线、浙江*务服务网、浙里办等渠道办理。

Q:系统恢复后,参保人员医保服务事项有哪些办理途径?A:

参保人员可通过浙江*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办理相关个人医保业务。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出国(境)带药备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备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特治特药备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事项也可在部医院端直接办理。用人单位也可在亲清在线上办理基本医疗保险长住外地备案事项。

来源/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

编辑/刘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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