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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middot茗春苑销售公示79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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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茗春苑8幢、9幢、10幢、11幢、15幢、19幢销售有关事项公示如下:01、项目房源基本情况本次预售项目为茗春苑8幢、9幢、10幢、11幢、15幢、19幢,共6幢,公开预售的可售套数79套,建筑面积.26平方米。房源装修情况为√精装□毛坯,本次公开预售房源户型中,㎡以下户型共71套,㎡以上户型共8套,本次销售房源中6幢共计79套,均价.89元/平方米,其中装标元/平方米,面积为.96平方米~.72平方米。02、购房意向登记条件根据杭州市住房限购*策规定具备购房资格的家庭。03、高层次人才家庭和无房家庭优惠*策本次项目销售将提供不超过总房源量20%比例的房源,供“高层次人才家庭”优先摇号。本次项目销售将提供总房源量20%比例的房源,供“无房家庭”优先摇号,贷款事宜按照银行信贷*策执行。高层次人才家庭是指:经杭州市分类认定的B、C、D、E类人才及符合条件的相应层次人才,且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家庭。高层次人才家庭必须以高层次人才本人为主购房人申请;高层次人才家庭以报名当日人才证是否有效来认定是否为人才,报名截止日后生效的人才证不能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家庭;在办理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结果备案时,房管部门对高层次人才的优购资格将再次进行核查,如果届时人才证已失效且未续期的,取消人才购买该套房资格。通过高层次人才家庭优先购房方式取得的住房,自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无房家庭是指: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不含未婚、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其中,30周岁以上未婚单身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的购房人和离异单身满3年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的购房人,可认定为无房家庭;户籍所在地属于我市非限购范围内的购房家庭,还需同时在其户籍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在意向登记之日前一年起已在我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购房意向登记人申请“无房家庭”资格时,应如实申报,确保提交资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优先摇号资格。04、登记方式为了购房意向登记阶段的安全、有序,并提升客户满意度,本项目购房意向登记采取线上登记方式,采用杭州筑家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发的登记系统。通过我司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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