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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聊聊公积金贷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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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杭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怎么规定的?

贷款额度和利率


  一、贷款额度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


  其中: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的倍数目前按15倍确定;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至千位,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职工及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每户最高贷款限额为万元。


  具体可贷额度同时根据职工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年公布的基准利率。


  杭州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资料?


  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提供申请人及其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家庭住房情况证明以及相应购房证明等材料: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在签订合同(付款方式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提出贷款申请,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发票)及支付凭据;


  2、购买二手房的,在签订合同(付款方式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提供房屋转让合同、首付款收据(发票)或现金缴款单、出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契证、委托代理合同、资金监督支付协议书;


  3、购买公有住房的,应在签订合同、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价格审批表、售房款储存监收证明单、出售方的房屋所有权证;


  4、拆迁安置的,应在签订合同、付清购房总价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提供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回迁安置协议书或拆迁补充协议、安置房购房发票、拆迁安置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分户证)及资金结算单。

杭州公积金贷款条件、流程一览表


  

杭州公积金贷款条件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六个月(含)以上。


  2、购买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意以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3、购买商品房的,销售楼盘已经中心审批同意,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提出贷款申请。


  4、购买二手房的,房产代理中介已经中心备案,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5、购买公有住房的,应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6、拆迁安置的,应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职工家庭名下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予发放公积金贷款。

杭州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多少?一年能提取几次?


  提取额度


  住房住房消费类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可提取本人个人账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账户余额可截止签订购(建、修)合同后满一年;申请住房贷款的,账户余额截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修)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每次提取的账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已发生的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租赁住房的


  ①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账户内的余额。


  ②租赁其他住房的: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为每人元/月,桐庐县为每人元/月,淳安县为每人元/月,建德市为每人元/月。该提取额度自年12月1日起执行,年12月以前每月提取限额为调整前的标准(杭州市区每人0元/月、桐庐县每人元/月、淳安县每人元/月、建德市每人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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