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根据《关于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建政函〔〕号)、《建德市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市委宣〔〕63号)、《关于年度建德市文创专项资金项目扶持沿用
的通知》(市委宣〔〕3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年度建德市文化创意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且经营正常,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申报范围:
1.园区(集聚区)、平台项目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对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文创小镇以及文创公共服务平台等,单个项目根据项目投入的1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扶持。
2.重点扶持行业项目(数字内容产业、文化休闲旅游业、设计服务业)
(1)数字内容产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市场效益好、发展前景大的数字游戏、互动娱乐、影视动漫、立体影像、数字出版、数字典藏、数字表演、网络服务、内容软件等相关数字内容产业。
(2)文化休闲旅游业:以文化资源为内涵、以创意设计为要素,对当地旅游业起示范引领以及积极推动作用的休闲旅游项目。
(3)设计服务业:有自己独特风格体系、运用文化特色进行的建筑景观设计、广告平面设计、工业设计等设计服务业。
上述类别单个项目根据项目投入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扶持。
3.其它行业项目(艺术品、文化会展及教育培训业)
(1)艺术品业:能起到繁荣地方文化艺术市场,展示艺术特色的艺术品创作与交易,民间手工项目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项目,包括艺术品拍卖、艺术品交易、艺术品会展以及当代艺术发展、手工与民间艺术等项目。
(2)文化会展业:以文化创意为核心,以文化产品和服务为主要展示和交易对象,大力宣传我市文化特色的的会展、文创活动等项目。
(3)教育培训业:对具有一定技能性的职业培训、具有一定文化内涵的传统手工艺培训等项目。
上述类别单个项目根据项目投入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扶持。
注:民办非企业单位只允许申报此类项目
(三)申报方式
1.书面申报
需上报的书面材料如下:
(1)年度建德市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扫描下方